| 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希望杯”全国村民自治主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2005.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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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4-11-22 12:22:04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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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 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是中国同欧盟开展的政府间合作项目,项目《财政协议》由中国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和欧洲委员会签署,中国民政部和欧盟驻华代表团分别代表中国和欧盟的项目执行机构,对项目给予指导。项目的目标主要是促进中国和欧盟之间的长期理解与合作,促进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为了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我国的村民自治工作,为了鼓励公众、尤其是村务工作者拿起相机将我国村民自治历程中珍贵的历史瞬间留存,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欧项目)特组织“希望杯”全国村民自治主题摄影大赛。 大赛投稿于广告发布日开始,到2005年2月底截止,初评将于2005年3月初在北京进行。评奖委员会将由国内摄影界资深人士以及中欧项目、中国民政部、欧洲联盟驻华代表团的代表组成。评奖将综合地考虑作品的主题内涵和艺术价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005年4月中欧项目将组织召开全国村民自治研讨会。届时将举行摄影作品颁奖和交流活动,中国民政部、欧洲联盟驻华代表团都将派代表参加。所有入选的优秀作品将收入中欧项目组建的《中国村民自治图片库》中,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国内或者欧洲出版,并将参加中欧项目组织的其他国内外宣传活动。 一、大赛主题 反映村民自治给我国农村带来的变化;反映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农村村级“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设的现状。 二、参赛规则 1、整个大赛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所有作品必须围绕大赛主题。不收任何其他题材的作品。 3、设纪实类与艺术类两大类别。 纪实类作品是没有经过摆拍以及任何后期加工的纪实性作品,否则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有关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证书;艺术类作品必须是经过设计或者后期加工的摄影作品。 4、根据参赛者职业情况,纪实类分成专业组和大众组两个组别。 专业组限专业摄影人士(入围后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大众组参赛者为除专业组所涉及人士之外的所有社会公众。 5、艺术类不设任何组别。 6、为鼓励中国村民自治工作者拿起相机纪录他们看到的历史,本次大赛特设“村民自治工作者摄影特别奖”两名。有机会参加此项评奖的作者必须是主要包括民政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在内的中国各级村民自治工作者(入围后须提供相应职业证明)。 7、参赛者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居住地域、职业,都拥有相应组别平等参赛和接受评奖的权利。参赛者必须是照片的拍摄者本人。 8、作品的拍摄时间和投寄数量不限,黑白、彩色正负片(反转片务必制作成照片投稿)、数码作品(必须在相纸上打印出来)均可。单幅、组照不限,每张照片5-10英寸。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每一组算作一个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和卷寄。 9、请填写参赛表,所有参赛作品背后必须标明与参赛表完全一致的作品标题、序号、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参赛类别和组别。此外每一幅(组)作品必须标明拍摄时间和地点。 10、参赛表格上必须提供作者至2005年4月仍然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大赛主办单位及时通知入围作者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和作品证明。未能在4月初正式评奖前提供以上材料的入围作者或作品,将不能参加该轮的评奖。 11、一律不收底片、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如需退稿请邮寄人民币20元退稿费(特快专递邮资、限国内地址),请在参赛信封上注明“需退稿”并在参赛表中注明汇款单号码和详细退稿地址。 12、请参赛者保留好所有作品的底片(数码作品请保留好原文件),以备入围后使用。 13、参加本次大赛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14、对于作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等非主办单位责任造成的作品丢失,主办单位将不负相应责任。 15、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复制和使用所有获奖以及入围作品,用于大赛以及大赛之后的宣传、出版等,不另付稿酬。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16、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对以上规则的无条件认可。 17、对于本篇广告的内容,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奖项设置 “希望杯”村民自治工作者摄影特别奖2名(参见参赛规则第六条),各奖奖金人民币6000元。 上述特别奖评奖不分纪实类、艺术类类别。 纪实类作品的两个参赛组分别设 金奖1名 获奖金人民币10000元 银奖2名 各获奖金人民币6000元 铜奖3名 各获奖金人民币4000元 优秀奖5名 各获奖金人民币2000元 佳作奖若干名 各获奖金人民币200元 观众参与奖2名 各获奖金人民币800元 艺术类作品不分设参赛组,该类别评出 金奖1名 获奖金人民币10000元 银奖1名 获奖金人民币6000元 铜奖2名 各获奖金人民币4000元 优秀奖5名 各获奖金人民币2000元 佳作奖若干名 各获奖金人民币200元 观众参与奖2名 各获奖金人民币800元 所有获奖者都将获得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份。 获奖者自行负责奖金的税务缴纳事宜。 四、大赛日程设置 2005年2月28日截稿。 2005年3月初,主办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 入围作品作者将收到主办单位通知函,作者根据通知函要求及时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和作品证明。 入围作品将在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网站上登载,接受网上投票。 2005年4月初正式评奖。评选委员会在入围作品中评选出所有奖项。 主办单位根据网上投票情况,评选出观众参与奖。颁奖活动将在北京举行。 2005年4月中旬举行颁奖典礼。颁奖将在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主办的全国村民自治研讨会上进行。届时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中国民政部、欧洲联盟驻华代表团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与会专家和媒体一起出席。主办方将邀请部分获奖作者来京参加颁奖典礼和所有与会者分享作品拍摄故事。 2005年4月之后在中国国内或欧洲举办一系列作品宣传活动。 要随时了解有关大赛最新进展请及时登录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网站。 五、参赛投稿 大赛截稿日期2005年2月28日17点止,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晚于该时间的稿件将不能参加评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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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处:中国摄影家协会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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